【導讀】1、企業發生銷售,會計分錄為借:應收賬款-公司名稱,貸:主營業務收入(或其他業務收入)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2、企業結轉成本時,借:主營業務成本(或其他業務成本),貸:庫存商品;3、企業收到銷售款項時,借:銀行存款,貸:應收賬款-公司名稱。
銷售的相關會計分錄
1、企業發生銷售,會計分錄為:
借:應收賬款——公司名稱
貸:主營業務收入(或其他業務收入)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
2、企業結轉成本,會計分錄為:
借:主營業務成本(或其他業務成本)
貸:庫存商品
3、企業收到銷售款項,會計分錄為:
借:銀行存款
貸:應收賬款——公司名稱
企業發生銷售,確認銷售商品收入時,應借記“應收賬款”等資產類科目,并按確定的收入金額貸記“主營業務收入”或“其他業務收入”等科目,涉及應收取的增值稅稅額時,貸記“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科目。 借記其他應收款,貸記庫存現金。
銷售部門因公出差需借支差旅費時,應首橋乎沒先到財會部門領取并填寫借款單,按照借款單所列內容填寫完整,然后送所在部門的領導和有關人員審查簽字,財務部門根據借款單編制現金付款憑證。出納員根據單位內部規定的審批權限和程序,對借款單和付款憑證進行審核,認為手續齊備并符頃銷合制度規定要求的即可予敏納以支付。
本業務會計分錄為:
借:其他應收款-差旅費備用金
貸:庫存現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