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付定金企業的會計分錄
1.預付定金時
借:預付賬款貸:銀行存款
2.支付余款,并且貨款全部結清時:
借:原材料/庫存商品等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貸:預付賬款 銀行存款
收到定金企業的會計分錄
1.預收定金時借:銀行存款貸:合同負債2.收到尾款借:銀行存款 合同資產貸:主營業務收入/其他業務收入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
Tips:合同負債 ,是指企業已收或應收客戶對價而應向客戶轉讓商品的義務。企業在向客戶轉讓商品之前,如果客戶已經支付了合同對價或企業已經取得了無條件收取合同對價的權利,則企業應當在客戶實際支付款項與到期應支付款項孰早時點,將該已收或應收的款項列示為合同負債。
案例分析
【舉例】假設東百公司向南百公司訂購50000元商品,付定金10000元,待南百公司將商品交付給東百公司后,付齊尾款。
解析:東百公司與南百公司在支付定金的時候,已經達成了形式上的合約。南百公司商品名義上歸屬權轉讓至東百公司,南百公司也有無條件向南百公司收取合同對價的權利。所以定金應當確定為合同負債。而未支付的4000元商品貨款,由于收到貨物后沒有附加條件,則應該確定為應收賬款。(如果有附加條件,比如銷售的不是商品,而是服務,需要驗收合格后才支付尾款,那么這時就應該確定為合同資產而不是應收賬款)
1、收到定金:
借:銀行存款 10000(定金)
應收賬款 40000 (尾款)
貸:合同負債 50000 (定金與應收都應該確認為合同負債)
2、交付貨物收到尾款:
借:銀行存款 40000
貸:應收賬款 40000
3、貨物轉交后,實質上的物品銷售行為完成,確認收入:
借:合同負債 50000
貸:主營業務收入 50000
Tips:合同負債是企業履行義務前就享有了相關的權利。最終要進行結轉,合約順利完成,結轉入收入(主營業務收入、營業外收入、其他業務收入),合約由于自身原因未能完成,(商品滿足不了對方或服務無法達到預期)則不能確認收入,需要結轉至其他應付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