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些回答就是沒作過實務的。
實際erp工作中,采購會計采購入庫、發票到、付款是三個不同的業務,分別反映。
某批材料不含稅300
1.預付款1/3,借:應付賬款——正式(分供應商)113 貸:銀行存款113
2.根據入庫匯總表,不含稅價,借:原材料300,貸:應付賬款——暫估(分供應商)300
3.供應商開50發票,借:應付賬款——暫估(分供應商)150.借:進項19.5 貸:應付賬款——正式(分供應商)169.5
結果:存貨按照不含稅價格反映,進項與申報表相符。應付賬款——正式 (分供應商)貸方余額56.5,反映已開發票欠供應商16.666貨款
應付賬款——暫估(分供應商) 貸方余額150,反映欠供應商的不含稅金額,即未開發票數
以上
這種問題得分情況。
1,常規操作,暫估入賬,次月沖回。
借,存貨
貸,應付賬款/銀存
次月收到發票后,按暫估金額做負數。
再做一次正數。
2,老油條操作,不管不問
“發票都沒收到,為什么做賬,為什么要給自己憑空增加工作量?加班有收入?還是回家躺著不舒服?”
3,當然在急需成本的情況下,老油條也會暫估的
這還不簡單?貨是貨,錢是錢,發票基本不體現。
咱就說簡單點,不算稅了。既然是商品,不是原材料,算是商貿公司。
到貨時:
借:庫存商品
貸:應付賬款-暫估應付款
到票時:
借:應付賬款-暫估應付款
貸:應付賬款
付款時:
借:應付賬款
貸:庫存現金/銀行存款
到貨不到票,暫估要做到,
到票不到貨,發票你別要,
貨票全都到,應付要記好,
付款要核對,備查不能少。
這種問題如果企業采用了ERP的,根本就不是問題。
一、貨到后發票未到就暫估入賬
采購的貨物到達企業后,首先應該是倉庫管理部門的工作,就是進行驗收并辦理入庫手續,與是否有發票沒有關系。
到了月底結賬前發票仍然沒有到的,系統會自動做一張暫估入賬的憑證。
借:存貨
貸:應付賬款——暫估入賬
二、次月的月初自動紅沖
當ERP系統本月結轉完畢,系統自動就進入了次月,同時系統會自動紅字沖銷暫估入賬。
借:存貨(紅字)
貸:應付賬款——暫估入賬(紅字)
注意:這個紅字沖銷的只是會計核算系統的賬務,并沒有沖銷“庫管系統”中的庫存數量,因此不會影響正常的領料出庫等。
如果到了次月還是沒有收到發票,系統就會自動的重復:上月末暫估入——次月初自動紅字沖銷。
系統會自動的暫估與紅沖,不需要會計人員去做過多的干預。
三、收到發票后的處理
收到發票后,采購部門與庫管部門只需要將發票與系統已經存在的入庫單進行匹配即可,不需要再次辦理入庫。如果最終確認的采購金額(發票單價)與入庫的商品單價有差異的,則需要在庫管系統中進行調整。
采購部門(或財務部門)根據庫管系統存在的入庫單、已經收到的發票等,在ERP系統通過系統中的“入庫單”下推自動生成系統中的“采購發票”,并確保與實際收到發票一致。
會計人員審核系統中“采購發票”與實際發票無誤后,通過系統自動下推生成采購入庫的會計分錄。
借:存貨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
貸:應付賬款/銀行存款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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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個問題,我覺得作為一個提供過oracle業務流程方案、審計過N多公司見過N多做法的制定者和使用者,提供的答案應該最為合理。
這個問題很多時候取決于公司、取決于公司的業務方案。
一、小企業小公司
對一個小企業小公司來講,你不上市,沒人要求你披露。我估計很多時間這些公司擬都是按照發票來做,不來發票就不做。
如果要做,簡單即可。至于次月是月初一次性沖回還是發票到再沖回,都是無所謂的,沒有對錯。非要說哪個好,其實是票到沖回更合理。這個合理不是指流程操作而是說數據準確。月初沖回就意味著從月初到月底再次暫估或者到票到日重新入賬這段時間“賬實不符”。這也是很多公司采用單到沖回或單到補差的原因。
二、系統復雜的比較大的公司的其中一種
因為復雜的系統,各模塊之間是不同的人在做賬,所以涉及的流程和科目也會比較復雜一點。但業務實質是不會變的。
這才是正確的暫估。暫估的時候都必須保證暫估的應付賬款是完整的,否則就是少計和漏記了負債,也就是說暫估的應付金額必須是含稅金額。那些說不能暫估進項稅的恐怕時沒有理解會計準則。
至于“待認證進項稅”還是直接“進項稅”,根據實際情況就好。
如果想知道原理和系統方案的可以咨詢。
三、普通上市公司
無論是否采用哪種做法,暫估的時候都必須保證暫估的應付賬款是完整的,如果暫估的應付賬款差異金額重大,審計的估計也會調整。也就是這一步,必須做:
其他的根據自己公司的流程方案就行。
~~~~補充術語~~~
不含稅暫估指的是存貨的不含稅,并不是說應付的不含稅。比如你合同上說采購貨款是100萬,要求十日內開具發票結算;你覺得在沒開發票之前你就欠人家90萬?預計90萬的負債?拋開準則,自己想想實際邏輯就不對。
~~~再補充一下~~~~
暫估進項稅并不是讓你做“應交稅金--增值稅—進項稅”。稅永遠是法定的,不會讓你提前預計抵扣。
所以,我一覺得,大部分人并沒有理解會計準則,也把稅務和會計準則一直混在一起了。
再強調一次:以不含稅金額暫估應付賬款就是的。
其后不再解釋或說明。
(版權所有,未經授權禁止轉載)
更多實務、會計漫畫會計理論請關注“阿方的實務專欄” 1、資信報告已付款,當月未收到發票,會計分錄如下:
借:預付賬款
或者其他應收款
貸:銀行存款
2、6月收到發票后,會計分錄如下:
借:管理費用
貸:預付賬款
或者其他應收款
3、已付款,且收到發票,但未抵扣,會計分錄如下純首:
暫估入庫:
借:原材料
待攤費用-暫估稅金
貸:銀行存款
次月初:紅字沖回.認證時常分錄.
增值稅中列計進項稅額的發票叫做進項發票.納稅人購進貨物或者接受應稅勞務,所支付或者負擔的增值稅額為進項稅額.納稅人銷售貨物或者應稅勞務,按照銷售額和條例規定的稅率計算并向購買方收取的增值稅額,為銷項稅額.
銷項稅額計算公式:銷項稅額=銷售額×稅率
擴展資料:
預付賬款的會計處理
“預付賬款”賬戶用于核算企業按照合同規定向供貨單位預付的款項。“預付賬款”賬戶下應按購貨單位設置明細賬,進行明細核拿拆算。預付賬款情況不多的企業,也可以將預付的款項直接記入“應付賬款”的借方。
在預付貨款業務不多的企業,也可以通過做敏數“應付賬款”科目核算預付賬款業務。企業在預付時借記“應付賬款”科目,收到采購的商品后再予沖銷。但是,在這種處理方法下,“應付賬款”的某些明細賬戶可能會出現借方余額。在期末,應付賬款明細賬的借方余額應在資產負債表中列作資產項目,而各明細賬的貸方余額才列為負債。
預付賬款業務較多的企業,需要為每一個客戶設置明細賬,列明預付日期、采購商品的規格及數量、預付金額、到貨日期及注銷日期等。
企業的預付賬款不得計提壞賬準備。但是,如果有確鑿的證據表明企業預付賬款的性質已經發生改變,或者因供貨單位破產、撤銷等原因已經無望再收到所購貨物的,應將原計入預付賬款的金額轉入其他應收款,并按規定計提壞賬準備。
參考資料:預付賬款-百度百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