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可以直接計入購進商品的成本,分錄為:借:庫存商品(包括買價和運費)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包括運費可抵扣的部分)貸:應付賬款或銀行存款2、直接計入當期損益,分錄為:借:庫存商品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包括運費可抵扣的部分)銷售費用(運費)貸:應付賬款或銀行存款新的《企業會計準則第1號—存貨》指出,商品流通企業在采購商品過程中發生的運輸費,裝卸費,保險費以及其他可直接歸屬于存貨采購成本的費用,應計入存貨采購成本。也可先進行歸集,期末根據所購商品的存銷情況分攤,對于已售商品的進貨費用,計入當期損益。對于未售商品的進貨費用,計入期末存貨成本。企業采購商品的進貨費用較少的,也可以在發生時直接計入當期損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