稅收有規定:因違反法律、行政法規而交付的罰款、罰金、滯納金等不得在所得稅前列支。
汽車違章(交通法已經上升為法律,所以應稱為汽車違法,不再是違章)罰款屬于違法行為的支出。因此,車輛違章罰款不得進費用,不屬于企業正常經營支出,故需通過營業外支出科目歸集核算。
該項支出不允許企業所得稅前扣除,在年終后進行所得稅清繳自查時要調增應納稅所得額計算所得稅。一般來說,車輛違章罰款由駕駛員自己承擔。
因此,汽車的違章罰款列入營業外支出核算,其會計分錄如下:借:營業外支出-罰款支出貸:庫存現金等。
1、計入“營業外支出--罰款支出”科目。
2、因為營業外支出是指不屬于企業生產經營費用,與企業生產經營活動沒有直接的關系。
3、營業外支出主要包括:固定資產盤虧、處置固定資產凈損失、出售無形資產損失、非常損失、罰款支出、非貨幣性交易損失、債務重組損失、捐贈支出、提取的固定資產減值準備、提取的無形資產減值準備、提取的在建工程減值準備等。
4、會計分錄
借:營業外支出
貸:現金銀行存款
擴展資料
營業外支出的稅法規定:
1、各種贊助支出不得稅前扣除。
2、因違反法律、行政法規而交納的罰款、滯納金不得稅前扣除。
3、納稅人按照經濟合同規定支付的違約金(包括銀行罰息)、罰款和訴訟費可以稅前扣除。
參考資料
百度百科-營業外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