應該怎么寫繳納土地款會計分錄呢?這實在是一個困擾小伙伴們很久的問題。原因就在于繳納土地款會計分錄涉及的方面太多了,比如說購買土地后用途不同,所寫的會計分錄就大不相同。不過別擔心,有小編來幫你!可以參考一下下方小編整理的繳納土地款會計分錄怎么寫,如有疑問,可以咨詢在線老師,為你實時答疑。
土地使用權會計和稅法都劃分為無形資產。會計將無形資產劃分為使用壽命有限和無限,《企業會計準則——無形資產》:第十七條使用壽命有限的無形資產,其應攤銷金額應當在使用壽命內系統合理攤銷。《企業所得稅法》:第六十七條 無形資產按照直線法計算的攤銷費用,準予扣除。
無形資產的攤銷年限不得低于10年。作為投資或者受讓的無形資產,有關法律規定或者合同約定了使用年限的,可以按照規定或者約定的使用年限分期攤銷。
中國現行的法律土地的所有權屬于國家或農村集體,企業通過購置土地使用權,土地使用期限在土地使用權轉讓合同或協議會有明確規定,因此土地使用權的攤銷應按合同或協議規定使用年限內攤銷。
會計分錄為:
借:無形資產
貸:銀行存款
按年限做無形資產攤銷。
企業購入土地,如果用于建造不動產的,則按照購買價及相關稅費計入在建工程,待不動產建筑物建造好之后,一并計入固定資產。如果購入土地后,暫時不做他用,則應當將購置價款加相關稅費計入無形資產,待今后使用再做其他處置。
企業購買土地支付的使用稅的賬務處理
答:(1)確認的時候會計處理
借:管理費用-稅費/土地使用稅
貸:應交稅費-土地使用稅
(2)等到實際繳納的時候會計處理
借:應交稅費-土地使用稅
貸:銀行存款
當然,如果企業的土地使用權原先未入賬,那也應先將該土地使用權確認為無形資產,之后再將該土地使用權的賬面價值一次計入房地產開發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