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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業承兌匯票屬于應收票據,所以收到商業承兌匯票時,做分錄:
借:應收票據
貸:主營業務收入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
商業承兌匯票是由銀行以外的付款人承兌,按交易雙方約定,由銷貨企業或購貨企業簽發,但由購貨企業承兌。其有以下特點:
1 、商業承兌匯票的付款期限,最長不超過6 個月
2 、商業承兌匯票的提示付款期限,自匯票到期日起10 天
3 、商業承兌匯票可以背書轉讓
4 、商業承兌匯票的持票人需要資金時,可持未到期的商業承兌匯票向銀行申請貼現
5 、適用于同城或異地結算。
1)借:應收票據 117,000
貸:主營業務收入 100,000
應交稅金-應交增值稅(銷售稅額) 17,000
2)借:銀行存款 117,000
貸:應收票據 117,000
你做的是對的.
收到商業承兌匯票時:借:應收票據
貸:應收帳款
商業承兌匯票已經承付并已到賬后:借:銀行存款
貸:應收票據
借:應收票據 128 700
貸:主營業務收入 110 000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 18700
應收票據是指企業因銷售商品、提供勞務等而收到的商業匯票。商業匯票是一種由出票人簽發的,委托付款人在指定日期無條件支付確定金額給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據。
到期前3~5天,持匯票及單位預留銀行印鑒去開戶銀行辦理委托收款,到期后承兌行通過資金匯劃或人民銀行清算系統把款項劃給收款人。
什么是承兌匯票,簡單理解就是一種承諾,付款人在匯票上簽訂表示愿意在票據到期時付款的行為。承兌匯票包括了銀行承兌匯票以及商業承兌匯票,他們都是一種遠期付款行為,二者的區別在于付款人是否為銀行。即銀行以外的付款人承兌為商業承兌匯票。承兌匯票的基本流程都是由出票人簽發匯票并交付給收款人,收款人向匯票上記載的付款人請求付款,付款人應承擔付款義務,銀行并收取一定手續費用。這是因為付款人與出票人在出票之前雙方之間存在資金關系,出票人在付款人處有一定金額的款項,或者付款人對出票人負有債務。所以,出票人委托付款人進行付款。背書格式編輯背書是銀行承兌匯票流通的主要方法,為使用票據的人廣泛使用,完全背書是銀行承兌匯票常見的正規背書。那么承兌匯票背書格式是怎樣的呢?在銀行承兌匯票背面第一個“背書人簽章”欄內,由票據正面收款人簽章,并填寫
根據《支付結算辦法》的規定:
票據的出票日期必須使用中文大寫。為防止變造票據的出票日期,在填寫月,日時,月為壹,貳和壹拾的日為壹至玖和壹拾,貳拾和叁拾的,應在其前加“零”;日為壹拾至拾玖的,應在其前加“壹”。如1月15日,應寫成零壹月壹拾伍日。再如10月20日,應寫成零壹拾月零貳拾日。
支付結算有廣義和狹義之分。狹義的支付結算是指單位、個人在社會經濟活動中使用票據(包括支票、本票、匯票)、銀行卡和匯兌、托收承付、委托收款等結算方式進行貨幣給付及其資金清算的行為,其主要功能是完成資金從一方當事人向另一方當事人的轉移。廣義的支付結算包括現金結算和銀行轉賬結算。支付結算作為一種要式行為,具有一定的法律特征。
根據《支付結算辦法》的規定,單位、個人和銀行辦理支付結算的基本要求包括:
1.單位、個人和銀行辦理支付結算必須使用按中國人民銀行統一規定印制的票據和結算憑證。未使用中國人民銀行統一規定格式的結算憑證,銀行不予受理。
2.單位、個人和銀行應當按照《人民幣銀行結算賬戶管理辦法》的規定開立、使用賬戶。
3.票據和結算憑證上的簽章和其他記載事項應當真實,不得偽造、變造。
票據和結算憑證上的簽章,為簽名、蓋章或者簽名加蓋章;單位、銀行在票據上的簽章和單位在結算憑證上的簽章,為該單位、銀行的公章加其法定代表人或者其授權的代理人的簽名或者蓋章。
4.填寫票據和結算憑證應當規范,做到要素齊全、數字正確、字跡清晰、不錯不漏、不潦草,防止涂改。
票據和結算憑證的金額、出票或者簽發日期、收款人名稱不得更改,更改的票據無效;更改的結算憑證,銀行不予受理。對票據和結算憑證上的其他記載事項,原記載人可以更改,更改時應當由原記載人在更改處簽章證明。
票據和結算憑證金額以中文大寫和阿拉伯數碼同時記載,二者必須一致,否則銀行不予受理。
銷售收到承兌匯票時,
借:應收票據
貸:主營業務收入等
這張承兌匯票付出時,
借:原材料等
貸:應收票據
貼現時,
借:銀行存款
財務費用
貸:應收票據
商業匯票不包括銀行承兌匯票,商業匯票是企業開出的匯票,到期時有收款人委托銀行向匯票開出單位收款,由企業支付,銀行將收到的商業匯票送到企業兌付,大概過程就這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