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讀】會計人員平時工作中,發現庫存現金出現短缺情況時,一般先通過“待處理財產損溢——待處理流動資產損溢”科目進行核算,待查明原因后,再分情況處理。
庫存現金短缺怎么做會計分錄
會計人員平時工作中,發現庫存現金出現短缺情況時,一般先通過“待處理財產損溢——待處理流動資產損溢”科目進行核算,待查明原因后,再分情況處理。以下是庫存現金短缺的會計分錄。
現金短缺會計分錄
借:待處理財產損溢——待處理流動資產損溢
?貸:庫存現金
批準處理后:
借:其他應收款——應收現金短缺款((XX個人)或應收保險賠款(應由責任人賠償或保險公司賠償的部分)
?管理費用(無法查明的其他原因)
?貸:待處理財產損溢——待處理流動資產損溢
現金短缺是什么意思?
現金短缺是指計劃期現金期末金額與理想現金條款相比后的條款。如果期末現金余額大于理想現金余額,則表示現金有多余,應設法進行投資或歸還債務。如果期末現金金額小于理想現金余額,則表示現金短缺,這時候應進行籌資予以補足。
現金出現長款或短款是什么意思?
現金長短款是指在盤點和核對庫存現金時,發現的除挪用現金、白條頂庫、超限額留存現金等情況以外原因的現金日記賬余額與庫存現金數額不符。
發現這種情況時,應將短款(或長款)記入“其他應收款”或者“其他應付款”科目核算,查明原因后,再分情況進行處理。若是屬于記賬差錯的,應及時進行更正。
對于無法查明原因的長款,應轉入“營業外收入”科目核算,對于無法查明原因或由出納人員失職造成的短款,則由出納人員進行賠償,并計入“其他應收款”科目核算。如果是短款是由于非常損失造成的,則通過“營業外支出”科目核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