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計提以及發放工資,一般通過“應付職工薪酬”、“管理費用”、“其他應收款”等科目進行核算,具體發放工資的會計分錄是怎樣的?
發放工資的會計分錄
1、企業計提工資時:
工資(含個人繳納部分社保和公積金)先計提,計入相關費用
借:管理費用等——工資
貸:應付職工薪酬——工資
2、企業發放工資時:
借:應付職工薪酬——工資
貸:銀行存款等(實際發的工資)
其他應收款——社保(扣除個人繳納部分的社保和公積金)
應交稅費——個人所得稅(代扣個稅部分)
3、企業計提單位繳納的社保及公積金時:
借:管理費用——社保
貸:應付職工薪酬——社保(單位社保部分)
4、企業繳納社保和公積金的時:
借:應付職工薪酬——社保(單位社保部分)
其他應收款——社保(扣除個人繳納部分的社保和公積金)
貸:銀行存款等
計提工資和發放工資的區別
計提,即計算和提取,功能主要有:
1、預先計入某些已經發生但未實際支付的費用,注意這要在權責發生制的前提下來做,不能隨便預支賬款。
2、根據會計制度的相關規定,計算、提取有關的準備(比如某些貨品要留存,或者減值)。
3、預估某些應付賬款是多少,記入賬內。
4、其他符合會計制度的預計項目。
發放,就是發放上月工資。一言以概之,即提前發放下月資金或工資。其實,提前計提并不是絕對的提前,提前計提工資是相對發放工資來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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