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時候提取法定盈余公積金?
法定盈余公積金是國家統一規定必須提取的公積金,它的提取順序在彌補虧損之后,按當年稅后利潤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積金已達到注冊資本50時可不再提取。法定盈余公積金可用于彌補虧損、擴大公司生產經營或轉增資本,但企業用盈余公積金轉增資本后,法定盈余公積金的余額不得低于轉增前公司注冊資本的25。非公司制企業法定盈余公積金的提取比例可超過凈利潤的10。
提取法定盈余公積金會計分錄怎么做?
借:利潤分配-提取盈余公積金;貸:盈余公積,借:利潤分配-未分配利潤;貸:利潤分配-提取盈余公積金。
提取法定盈余公積金是在企業結轉稅后利潤之后,在不同的學習階段完成不同的學習內容,大家想了解的關于問題“什么時候提取法定盈余公積金?”就介紹到這里。經過本篇文章的詳細介紹相信大家對于這個類型的財務知識都有所了解了。獲取更多財務會計知識,請持續關注堂網的更新! 提取盈余公積金的會計分錄:
借:利潤分配-提取法定盈余公積;
貸:盈余公積-法定盈余公積、盈余公積-任意盈余公積。
按凈利潤的一定比例提取,其中法定盈余公積的提取比例為10。
當投資方對被投資方有共同控制和重大影響時,即被投資方是投資方的合營企業,聯營企業,長期股權投資應采用權益法核算。權益法下被投資方提取盈余公積,會計分錄是借:利潤分配—提取法定盈余公積,—提取任意盈余公積,貸:盈余公積,不會引起所有者權益總額的變化,投資方不做會計處理。
盈余公積提取是到公積金中心可以提取,帶上身份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