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增值稅納稅人2011年12月1日以后支付的技術維護費(不含2011年11月30日以前支付的技術維護費),可憑技術維護服務單位開具的技術維護費發票在應納增值稅中全額抵扣,不足抵扣部分可結轉下期繼續抵扣。因此,支付技術維護費的普通票可以抵扣增值稅。
答:8月份已經成為一般納稅人的,取得的專用發票符合抵扣條件的可以抵扣。一般納稅人登記于次月8月生效的,納稅人在稅務登記至認定或登記為一般納稅人期間,未取得生產經營收入并簡單按照銷售額和征收率計算應納稅額的,該期間取得的增值稅抵扣憑證可在認定或登記為一般納稅人后抵扣進項稅額。
答:未按規定在建筑勞務發生地預繳稅款的納稅人,在機構所在地申報納稅時已足額納稅,但實質上并未少繳稅款,不收取滯納金。
未按規定在建筑勞務發生地預繳稅款的納稅人,已在機構所在地辦理納稅申報并按規定足額繳納稅款的,未實質性違反稅收征管法的有關規定,不予罰款。
4.如果增值稅一般納稅人支付的增值稅專用設備費用和技術維護費已全部從應納增值稅中扣除,是否可以從銷項稅額中扣除進項稅額?
答:為減輕納稅人負擔,經國務院,批準,自2011年12月1日起,增值稅納稅人購買增值稅專用稅控設備所支付的費用和技術維護費(以下簡稱兩項費用)可在應納增值稅中全額抵扣。現將有關政策通知如下:增值稅一般納稅人支付的兩項費用在應納增值稅中全額抵扣的,增值稅專用發票不作為增值稅抵扣憑證,不得從銷項稅額中抵扣進項稅額。
5.一般納稅人在4月30日前銷售其自建不動產,可以選擇適用簡易計稅方法。這里如何界定4月30日前的自建房產?
答:4月30日前自建老項目是指:(1)4月30日前《建筑工程施工許可證》注明合同開工日期的建設項目;(2)《建筑工程施工許可證》沒有注明合同的開工日期,但建筑工程合同中注明的開工日期是在4月30日之前。(3)建設工程合同中注明的開工日期在4月30日前的建設工程,未取得《建筑工程施工許可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