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資會計分錄如下:
1.企業計提職工薪酬時,會計分錄如下。借方:管理費用等。(根據員工所在部門計入相應科目);貸:應付職工薪酬——應付職工薪酬;應付員工工資為——社會保險費(單位部分)。
2.企業支付職工工資時,會計分錄如下。借:應付職工薪酬——應付職工薪酬;貸款:銀行存款(或庫存現金);其他應收款——社會保險費(個人部分);應交稅金——應交個人所得稅。
3.工資是指用人單位或法定用人單位根據規定或行業規定或根據與勞動者的約定,以貨幣形式支付給勞動者的勞動報酬。企業計提的工資應按職工所在部門計入相應科目,工資支出通過“應付職工薪酬”科目核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