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遇“原材料盤盈”,企業應作如下會計分錄:
一、原材料庫存過剩時:
借:原材料
貸款:待處理財產的損失和溢余。
二、按管理權限經批準后,減免管理費:
借:未決財產的損失和溢出。
貸款:管理費
三、材料屬于“存貨”范疇,“庫存商品”屬于盤盈,分錄同上:
1.如果出現庫存過剩:
借:庫存商品
貸款:待處理財產的損失和溢余。
2、按管理權限審批后,降低管理費用:
借:未決財產的損失和溢出。
貸款:管理費
四、如果“原材料”或“庫存商品”發生存貨損失,應進行如下分錄:
1、發生的存貨損失,作為“待處理財產損失”核算。
借:未決財產的損失和溢出。
貸款:原材料和庫存商品。
2、查明原因,屬于計量錯誤和管理不善造成的存貨盤虧,先扣除報廢價值、可收回的保險賠償和過失賠償,凈損失計入“管理費用”。
借:管理費及其他應收款。
貸款:待處理財產的損失和溢余。
3.找出原因。因自然災害等非正常原因造成的存貨盤虧,應先扣除報廢價值、可收回保險賠償和過失賠償,凈損失計入“營業外支出”。
借方:營業外支出和其他應收款。
貸款:待處理財產的損失和溢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