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介】1。企業產生未開票收入時,借:應收賬款,貸:主營業務收入應交稅金(或其他業務收入科目)-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2.企業抵銷未開票收入時,借記:應收賬款(紅字),貸記:主營業務收入(或其他業務收入科目)(紅字),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紅字)。
用于沖銷未開單收入的會計科目分錄
1.當企業產生未開票收入時:
借方:應收賬款
貸:主營業務收入(或其他業務收入科目)
應交稅金——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
2.企業轉回未開票收入時:
借方:應收賬款(紅字)
貸款:主營業務收入(或其他業務收入科目)(紅色)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紅色)
企業產生未開票收入的,應當通過“主營業務收入”或者“其他業務收入”科目進行收入核算。企業在抵銷尚未開具發票的收入時,應當就其在分錄的收入準備相應的紅字分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