繳稅的會計分錄為:借33,360應交稅金——應交個人所得稅,應交企業所得稅33,354,借33,360銀行存款;或者借:之前的上年損益調整,借:應納稅額——企業所得稅;或者借:利潤分配——未分配利潤,貸:以前年度損益調整。
第一,納稅怎么做賬
企業會計準則規定了兩種更正方法,即追溯重述和未來適用。企業應當根據判斷的性質和金額的重要性,采用追溯重述的方法,對重要的早期差錯和不重要但屬于故意的早期差錯進行更正。對于早期的不重要的和無意的錯誤,可以采用未來適用的方法。
個人所得稅由員工個人承擔。在單位申報的個人繳費年度前不屬于單位正常業務支出的,應預提為“營業外支出”,在計算所得稅時增加單位應納稅所得額。
相關的會計處理如下:
1.借:應交稅費-應交個人所得稅
應納稅額——企業所得稅
貸款:銀行存款
2.借款前年度損益調整:
貸:應交稅費——企業所得稅
3.借:利潤分配——未分配利潤
貸:以前年度損益調整
二、離職員工繳納個稅如何做賬?
假設企業要繳納個人所得稅。300元:
從300塊錢借:管理費。
貸款:應付員工工資300元
借:應付員工工資300元。
貸款:應納稅——應繳納個人所得稅300元
借:應交稅金——應交個人所得稅300元
貸款:銀行存款3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