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裝盒一般不可回收,所以包含在原材料——包裝材料中。
生產企業計入制造費用,商業企業計入銷售費用。
包裝材料一般包括在周轉材料-包裝材料中。
科目
購買的包裝材料:
借:周轉材料——包裝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
貸款:銀行存款(現金、應付賬款)
擴展數據:
包裝的雙重經濟屬性明顯,包裝的會計屬性是流動資產和一部分存貨。一般來說,根據存貨的經濟屬性,存貨可以分為兩類。一類是勞動對象,如原材料、在產品、委托加工材料、庫存商品等。它們是企業生產和勞動價值的載體,也是企業資本運動的載體;
另一類是勞動手段,以低值易耗產品、低值易耗產品為代表,作為勞動工具,與固定資產一起為企業生產提供勞動條件。實質上,它本身并不形成產品實體,而是通過攤銷逐漸將其價值轉移到勞動對象——“產品”上。
根據目前對包裝的定義,包裝可以分為兩部分。一部分是作為企業商品組成部分的包裝,如電視盒、包裝襯衫的盒子、裝酒的瓶子等。這部分包裝在經濟屬性上已經屬于“勞動對象”;包裝的另一部分是供企業保存或保管另一類存貨的包裝容器,如裝油的桶、裝酒的壇等。這部分包裝本質上是一種“勞動手段”(或“勞動工具”)。
-銷售費用
包裝貨物的紙箱屬于低值易耗
低值易耗產品是指單位價值在規定限額以下或使用壽命較短(一般在一年以內)的貨物。它類似于固定資產。它可以在生產過程中多次使用,而不會改變其物理形態。使用時也需要保養,報廢時可能還有殘值。由于其價值低,使用壽命短,所以采用簡單的方法將其價值攤入產品成本。
2006年新會計制度中,包裝和低值易耗產品合并為包裝和低值易耗產品,賬號為1412。
1.低值易耗產品是指在經營過程中使用的工具、管理用具、玻璃器皿、包裝容器等不作為固定資產核算的各種用具和物品。根據其價值標準,物業管理企業的低值易耗產品是指單位價值在10元以上2000元以下,或使用年限不足一年,不能作為固定資產使用的人工材料。
2.低值易耗產品的特點:價值低、品種多、數量大、易損耗、使用壽命短,導致頻繁購買和報廢。
3.低值易耗產品的分類:
(1)營業用具是指用于營業的各種用具,如清潔用具、消防用具、綠化用具等。
(2)管理用具指企業管理中的各種家具用具,如保險柜、沙發、椅子、桌子、自行車等。
(3)包裝容器指周轉箱、包裝袋等。物業管理企業在經營過程中使用。
(四)其他器具是指不屬于上述類別的低值易耗產品。
低值易耗's產品費用的攤銷分配通常是通過編制“低值易耗' s產品攤銷分配表”來進行的。攤銷時,應按不同部門和用途,分別記入“基本生產”、“制造費用”、“管理費用”及其明細科目。企業投入生產經營時一次大量收回的低值易耗產品,可以攤銷為待攤費用。
企業采用一次攤銷法或分期攤銷法的,其低值易耗產品按計劃成本核算,月末應按低值易耗產品的類別差異率將計劃成本調整為實際成本。
低值易耗產品的主要攤銷方法有:
1.一次攤銷法;
一次攤銷法是指將低值易耗產品的價值一次轉入產品成本的方法。這種方法適用于價值低、使用壽命短或易破碎的物品,如玻璃器皿。使用這種方法攤銷低值易耗產品價值時,必須嚴格控制最高單價和適用品種,否則會影響各期產品的成本負擔,影響低值易耗在用產品的管理,防止損失浪費。
2.攤銷方法;
分期攤銷法是根據低值易耗產品的原值和預計使用壽命計算的月平均攤銷額,其價值按月攤銷到產品成本中。攤銷期限一般不超過一年。該方法適用于期限長、單位價值高或一次領取人數多的低值易耗產品。
3.五五攤銷法;
五五攤銷法,又稱50%攤銷法,是一種將低值易耗產品在領用時按其價值的50%,報廢時按其價值(扣除殘值后)的50%進行攤銷的方法。通過這種方法,低值易耗產品的一半價值一直保留在賬面上,直到報廢,說明在用的低值易耗產品占用了一部分資金,有利于實物使用的管理,防止大量表外物資出現。這種方法適用于每月接收和報廢數量相對平衡的低值易耗產品。如果一次性收取大量低值易耗產品,為了平衡產品成本負擔,攤銷額也可以先計入待攤費用,再分期攤入產品成本。
4.凈攤銷法。
凈攤銷法是根據當期在用低值易耗產品的凈值和規定的月攤銷率(一般為10),計算月攤銷額,計入產品成本的方法。在用低值易耗產品的凈值為低值易耗產品的計劃成本扣除累計攤銷額后的余額。采用這種攤銷方法,從單個低值易耗產品的角度來看,每期的攤銷額隨著使用期的推移和攤余價值的降低而減少。在報廢前會保留一部分未攤銷的價值,有利于在用低值易耗產品的管理和監督。與五五攤銷法相比,其產品成本負擔更為合理。因此,這種方法適用于種類復雜、數量較大、難以逐件計算攤銷額的低值易耗產品。
任何方法的使用都是有條件的。企業可以自主選擇低值易耗產品的攤銷方法,但使用的方法不能隨意改變。
一般納稅人購買
借:可重復使用的材料或包裝材料
借:應交稅金-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
貸款:銀行存款或應付賬款-供應商
小規模納稅人購買
借:可重復使用的材料或包裝材料
貸款:銀行存款或應付賬款-供應商
包裝是指各種包裝容器,如桶、盒、瓶、罐、袋等。預留用于包裝企業的貨物。包括:
(一)生產過程中作為產品一部分用于包裝產品的包裝材料;
(二)與商品一起銷售,不單獨標價的包裝;
(三)銷售商品時單獨定價的包裝;
(四)出租或出借給采購單位使用的包裝材料。
擴展數據
收到出租或借包押金時,借記“現金”、“銀行存款”科目,貸記“其他應付款”科目,退還押金,作對方會計分錄。對于逾期包裝,根據沒收的保證金,借記“其他應付款”科目,貸記“應交稅金——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科目。
根據差額,貸記“其他業務收入”科目。這部分罰沒存款收入應繳納的消費稅等稅費,計入其他業務支出,借記“其他業務支出”科目,貸記“應交稅費——應交消費稅”科目;
因逾期包裝而被沒收的額外保證金,應作為“營業外收入”處理。企業應按追加保證金借記“其他應付款”科目,按應交增值稅、消費稅等稅金貸記“應交稅金”科目,按差額貸記“3354逾期包存款罰沒收入”科目。
參考搜狗百科全書-包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