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票作為會計分錄
1.企業發生業務并收到相應發票時:
借:原材料(根據發票計入相應賬戶)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
貸:銀行存款(或應付賬款等科目)
2.企業發生業務并開具相應發票時:
借方:銀行存款(或應收賬款等科目)
貸:主營業務收入(或其他業務收入科目)
應交稅金——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
涉及發票賬務處理的企業,應根據相應的發票領用或開具業務,計入相應科目。涉及相應可抵扣的進項稅額,也應通過“應交稅金——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科目核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