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小企業會計準則》規定(財稅[2011]17號),
第十二條小企業購入的存貨應當按照成本計量。
(五)自行培育、建造、再生產或者培育消耗性生物資產的成本,應當按照下列規定確定:
4.養殖動植物的成本包括:魚苗、飼料、肥料等材料,人工成本和出售或儲存前要分攤的間接成本。
消耗性生物資產
一、本科目核算小企業(農業)持有的消耗性生物資產的實際成本。
二、本科目可根據消耗性生物資產的種類和組別進行明細核算。
三、消耗性生物資產的主要會計處理。
(1)購入的消耗性生物資產,應按應計入消耗性生物資產成本的金額,借記本科目,貸記“銀行存款”、“應付賬款”等科目。
(二)大田作物和自行培育的蔬菜,應按收獲前發生的必要費用,借記本科目,貸記“銀行存款”等科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