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介】1。提交借方憑證,借:清算資金往來,貸:其他應付款;2.提交資信證明,借:吸收存款,貸:清算資金交易;3.收回借方票據(jù),借:吸收存款,貸:清理資金往來;4.收回資信證明,借:清算資金,貸:吸收存款。
清算資金的會計處理
1.出示借方憑證時:
借:清算資金。
貸:其他應付款
2.出示信用憑證時:
借:吸收存款
貸款:結算資本交易
3.收回借方憑證時:
借:吸收存款
貸款:結算資本交易
4.當貸記憑證被撤回時:
借:清算資金。
貸款:吸收存款
“清算資金往來”科目主要用于核算銀行機構或企業(yè)之間業(yè)務往來的資金結算資金。“清算資金往來”期末借方余額主要用于反映企業(yè)或銀行機構應收的清算資金金額,“清算資金往來”期末貸方余額主要用于反映企業(yè)或銀行機構應付的清算資金金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