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介】1。企業收到收取的保險費時,會計分錄為:借記銀行存款,貸記其他應付款——收取的保險費;2.轉賬收取的保險費時,會計分錄為:借記其他應付款-收取的保險費,貸記銀行存款。
收取保險費的會計分錄
1.企業收到收取的保險費時:
借方:銀行存款
貸:其他應付款——收保險費。
2.轉移收取的保險費時:
借:其他應付款——收取保險費。
貸款:銀行存款
企業收到已收取的保險費后進行轉賬時,應通過“其他應付款”和“銀行存款”相關二級科目核算。其他應付款是指與企業主營業務不直接相關的其他單位或個人的應付款項和暫收款項,如租入固定資產和包裝物的應付租金、收到的存款、整體應付的養老金、職工未能按期收到的工資等。銀行存款是存放在銀行的貨幣,是貨幣資金的組成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