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企業的業務招待費一般通過管理費用或銷售費用計算。分錄是:
借:管理費用或銷售費用——業務招待費
信用:現金
業務招待費是指企業為業務經營需要支付的招待費。超標扣除是很多企業面臨的問題,也是所得稅匯算清繳時調整最多的成本項目。業務招待費稅前扣除標準如《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第四十三條規定:企業發生的與生產經營活動有關的業務招待費,按照發生額的60%扣除,但最高不得超過當年銷售(營業)收入的5。
如果企業不能在稅前正確扣除業務招待費,不僅可能增加企業的稅負,還可能增加企業在匯算清繳時的工作量。因此,業務招待費的正確支出應引起企業財務人員的高度重視。
業務范圍招待費
在業務招待費的范圍上,無論是財務會計制度還是新舊稅法都沒有給出準確的定義。實踐中,業務招待費的具體范圍一般如下:
(一)企業生產經營需要的宴請或工作餐費用;
(二)因企業生產經營給予紀念品的費用;
(三)因企業生產經營需要發生的參觀游覽費、交通費等費用;
(4)業務關系人員因企業生產經營需要發生的差旅費。
稅法規定,企業應當嚴格區分業務招待費和會議費,不得將業務招待費擠入會議費。納稅人與其經營活動有關的差旅費、會議費,主管稅務機關如有要求,應能提供證明其真實性的合法憑證,否則不得稅前扣除。在核算業務招待費時,應按規定科目歸集。屬于業務招待費的支出,按規定隱藏在其他科目的,不允許稅前扣除。
一般來說,用于送禮的外購禮品應視為業務招待費。但如果贈品是納稅人自己制作或委托加工的,對企業的形象和產品進行了標記和宣傳,也可視為業務宣傳費用。同時,要嚴格區分企業給予客戶的回扣、賄賂等違法費用,這些費用不能作為業務招待費在稅前扣除。
支付業務招待費的會計分錄,怎么樣?業務招待費僅限于與企業生產經營活動有關的招待費,與企業生產經營活動無關的職工福利費、職工獎勵、為企業銷售產品產生的傭金和支付給個人的勞務費不得計入業務招待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