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償產品捐贈的會計分錄由借款人、捐贈人和出借人組成。借方為原材料,應納稅額為增值稅(進項稅),貸方為營業外收入。捐贈方,借:營業外支出,貸:原材料,應交稅金——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
接受捐贈是指地方人民政府、社會主義團體或國內外個人捐贈的各類固定資產。入賬時應根據相關發票或參考市場的類似固定資產,加上應由企業承擔的費用確定價格。如果使用捐贈的固定資產,也應估計新舊程度,將其凈值計入“資本公積”科目。資本公積賬戶是所有者權益賬戶,用于核算企業取得的資本公積。
特殊訓練題庫
接受非現金流動資產捐贈,是指捐贈人將非現金經營資產無償贈與企業,不要求返還,也不主張非現金資產的權利。企業捐贈的非現金資產,應按規定價值計價,借記相關資產賬戶,按應納稅所得額繳納額貸記“遞延所得稅”。按規定價值扣除遞延所得稅后的差額,貸記“資本公積——捐贈非現金資產準備”科目。
接受捐贈的非現金資產屬于企業資產處置前的未實現價值,不得用于增資。只有捐贈的非現金資產經過處置,即資產實現價值后,才能用于增資。
處置捐贈非現金流動資產后,將捐贈非現金經營資產準備轉入中國,其他企業資本公積,借記“資本公積——捐贈非現金及資產風險準備”科目,貸記“資本公積——其他社會資本公積”科目。同時將遞延所得稅轉換為應交稅金,借記“遞延所得稅”科目,貸記“應交稅金——應交所得稅”科目。捐贈支出的會計處理,在會計上直接計入當期損益,計入“營業外支出”科目。
對外捐贈的表現是將自己的財產無償送給相關利益方。捐贈資產包括現金資產和非現金資產。被捐贈企業發生時,按照實際捐贈資產的賬面價值和應支付的相關稅費計入當期“營業外支出”。因此,在會計上不確認收入的實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