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公司收到失業救濟金并支付給員工,會計處理如下:
借方:銀行存款
貸:其他應付款
以后在給員工發工資時,會做如下賬務處理:
借:其他應付款
貸款:銀行存款
如果公司收到失業救濟金,但不支付給員工,會計處理如下:
借方:銀行存款
貸款:其他收入-失業福利
領取失業救濟金的條件:勞動者具有本市常住戶口,在法定勞動年齡內無本人意愿停止就業,按規定辦理了失業登記,就業期間繳納失業保險費不滿一年,生活確有特殊困難的。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標準為失業前本人和用人單位累計繳費時間滿一年不滿五年,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最長為十二個月。下列失業人員可以領取失業保險金:
單位和本人已按規定履行繳費義務滿一年;不是因為我的意愿中斷就業;已登記失業并有工作要求。失業人員在領取失業保險金期間,同時享受其他失業保險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