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會計準則第14號——收入》(財務和會計[2017]22號)對原收入規則做了較大安排,個中引入了公約資產和公約負債的觀念。指導公約資產和公約負債屬于什么類科目?
公約資產和公約負債屬于什么科目?
公約資產屬于資產類科目,公約負債屬于負債類科目。
按照財務部對于訂正照發《企業會計準則第14號——收入》的報告(財務和會計〔2017〕22號)關系規則:
公約資產,領會為企業已向存戶讓渡商品而有權收取對價的權力,且該權力在于于功夫流失除外的其余成分。比方企業向存戶出賣兩項不妨精確辨別的商品,企業已托付個中一項商品所以有權力收取金錢,但收取金錢還在于于托付另一項商品的,此時企業應將收款權力動作公約資產。
公約負債,領會為企業仍舊收取或應收取存戶對價而該當向存戶讓渡商品的負擔,比方企業在讓渡許諾的商品之前已收取的金錢。
公約資產和公約負債鮮明辨別在乎,前者屬于一項權力,爾后者屬于一項負擔。
公約資產會計分錄
借:公約資產、應收賬款
貸:專營交易收入、其余交易收入
借:應收賬款
貸:公約資產
公約負債會計分錄
1、存戶在企業讓渡商品之前,已提早向企業付出了公約對價:
借:銀行入款
貸:公約負債
2、企業向存戶讓渡商品時:
借:公約負債
貸:專營交易收入/其余交易收入/應交稅費等
提防:企業應讓渡商品收到的預收賬款,假如實用新收入規則舉行會計處置的,則不復運用“預收賬款”科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