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生產經營過程中,應按照稅收規定及時繳納相應稅費。若是多繳稅款,在次月收到稅務局退回的稅款,要如何做會計分錄處理呢?
收到稅局退稅會計分錄
1、多交增值稅款的當月,做以下分錄:
借:應繳稅金-應交增值稅-已交增值稅
貸:銀行存款
2、多交增值稅款的月末結轉:
借:應交稅金-未交增值稅-本期轉入數
貸:應交稅金-應交增值稅-轉出未交增值稅
3、次月收到稅務退回多交增值稅時做以下分錄:
借:銀行存款 (藍字)
貸:應繳稅金-應交增值稅-已交增值稅 (紅字)
4、收到稅務退回多交增值稅月末結轉:
借:應交稅金-應交增值稅-轉出未交增值稅;
貸:應交稅金-未交增值稅-本期轉入數
增值稅退稅款會計分錄
增值稅退稅款分錄處理如下:
借:銀行存款
貸:營業外收入
按照現行增值稅制度規定,我國境內銷售貨物、加工修理勞配勞務、服務、無形資產和不動產以及進口貨物的企業、單位和個人為增值稅的納稅人,增值稅是一種價外稅,由消費者負擔,計稅依據為商品在流轉過程中實現的增值額。
收到匯算清繳退稅款的會計分錄
退回多交的所得稅如何做賬?
1、如果退的是當年的
借:銀行存款
貸:所得稅費用
2、如果退的是以前年度的
收到退稅款時:
借:銀行存款
貸:應交稅費--應交所得稅
結轉時:
借:應交稅金-應交所得稅
貸:以前年度損益調整
同時:
借:以前年度損益調整
貸:利潤分配-未分配利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