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鄉訂有財經公約的商品買賣,預算時可采用托收承付辦法,關系的賬務處置該如何做?
托收承付辦法的會計分錄
借:銀行入款
貸:專營交易收入
應交稅費—增值稅(銷項稅額)
托收承付是什么?
托收承付指收款人按照收購和銷售公約發貨后委派銀行向他鄉購貨單元收取相關金錢,按照公約核對精確后,向銀行供認付款的一種預算辦法。
托收承付預算辦法只實用于他鄉訂有財經公約的商品買賣及關系勞務金錢的預算。代理與銷售、寄銷、賒銷商品的金錢,不得處置他鄉托收承付預算。
他鄉托收承付預算辦法品種
他鄉托收承付預算金錢的劃回本領,分付郵和電報兩種,由收款人采用;
付郵和電報兩種預算憑證均為一式五聯;托收憑證為一式五聯,一二聯辨別為收款人開戶行賦予收款人開具的回單、收款人委派開戶銀行處置托收金錢后的收款憑證;三四聯辨別是付款人向開戶行付出貨款的支款憑證、收款人開戶行賦予收款人的收款報告;第六聯即為付款方開戶銀行報告付款單元準時承付貨款的承付報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