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建筑工程程指企業資產的興建、改造、擴大建設,或本領變革、擺設革新保衛世界和平大會補綴工程等尚未竣工的工程開銷。會計職員該怎樣編寫在建筑工程程的會計分錄?
在建筑工程程的會計分錄
1、發生創造開銷時:
借:在建筑工程程
貸:銀行入款/工程物質/草率員工薪酬等
2、竣工時:
借:固定資產
貸:在建筑工程程
什么是在建筑工程程?
在建筑工程程屬于資產類科目。企業與固定資產相關的后續開銷,囊括固定資產發生的凡是補綴費、大補綴用度、革新變革開銷、衡宇的裝修用度等,滿意固定資產規則規則的固定資產確認前提的,在本科目核算;沒有滿意固定資產確認前提的,應在“管理用度”科目核算,不在本科目核算。本科目該當依照“興辦工程”、“安置工程”、“在安置擺設”、“待攤開銷”以及單項工程舉行明細核算。在建筑工程程發生減值的,應在本科目樹立“減值籌備”明細科目舉行核算。
本科目的期末收方余額,反應企業尚未竣工的在建筑工程程的價格。
什么是固定資產?
固定資產是指企業為消費產物、供給勞務、出租汽車大概籌備管理而持有的、運用功夫勝過12個月的,價格到達確定規范的非錢幣性資產,囊括衡宇、興辦物、呆板、板滯、輸送東西以及其余與消費籌備震動相關的擺設、用具、東西等。固定資產是企業的處事本領,也是企業賴以消費籌備的重要資產。從會計的觀點分別,固定資產普遍被分為消費用固定資產、非消費用固定資產、租出固定資產、未運用固定資產、不需用固定資產、籌融資租借固定資產、接收救濟固定資產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