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會保護樹立稅是以增值稅和耗費稅本質交納的稅額總和動作計稅按照的附加稅,對于交納都會保護樹立稅,不妨樹立稅金及附加科目核算,相關賬務處置如何做?
應交都會保護樹立稅會計分錄
1、計提時
借:稅金及附加
貸:應交稅費——應交都會保護樹立稅
2、交納時
借:應交稅費——應交都會保護樹立稅
貸:銀行入款
城市建設稅的計稅按照是什么?
都會保護樹立稅是以納稅人本質交納的流利轉稅額為計稅按照征收的一種稅,納稅步驟決定在納稅人交納的增值稅、耗費稅的步驟上,從事商業品消費到耗費流轉進程中只有發生增值稅、耗費稅的傍邊一種稅的納稅動作,以這種稅為按照計劃交納都會保護樹立稅。公式:應納稅額=(增值稅+耗費稅)*實用稅率
都會保護樹立稅的征免規則:
1、對出口產物退回增值稅、耗費稅的,不退回已交納的都會保護樹立稅。
2、嘉峪關對入口產物代征的增值稅、耗費稅,不征收都會保護樹立稅。
3、對“二稅”舉行先征后返、先征畏縮、即征即退方法的,除另有規則外,對隨“二稅”附征的都會保護樹立稅,一致不予退(返)還。
稅金及附加是什么?
稅金及附加是盈虧類科目。該科目核算企業籌備震動發生的耗費稅、都會保護樹立稅、資源稅、房產稅、地盤運用稅、車船運用稅等關系稅費。提防,之前是在“管理用度”科目中列項支出的“四小稅”(房產稅、地盤運用稅、車船稅、印花稅),也同步安排到“稅金及附加”科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