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企業消費進程中,價格低,運用克日短但簡單耗費的貨色,稱為低值易耗品。對于低值易耗品,應怎樣舉行賬務處置?
低值易耗品的會計分錄
(1)購置時(假如博得增值稅專用發票):
借:周轉材料——低值易耗品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出項稅額)
貸:銀行入款等
(2)領用時:
借:周轉材料—低值易耗品—在用
貸:周轉材料—低值易耗品—在庫
(3)第一次領用時攤銷其價格的一半:
借:創造用度
貸:周轉材料—低值易耗品—攤銷
(4)第二次領用時攤銷其價格的一半:
借:創造用度
貸:周轉材料—低值易耗品—攤銷
同聲:
借:周轉材料—低值易耗品—攤銷
貸:周轉材料—低值易耗品—在用
低值易耗品在舉行攤銷時,有以次4種本領:
(一)一次性攤銷法
一次性攤銷法是指在領用低值易耗品時,將其價格十足一次性轉入產物成本的本領。
(二)分期攤銷法
分期攤銷法是按照領用低值易耗品的本來價格和估計運用克日計劃出平衡每個月的攤銷額,將其價格分月攤入產物成本的本領。
(三)五五攤銷法(五成攤銷法)
五五攤銷法是指在領用低值易耗品時,先攤銷其價格的50%(五成),易耗品報廢時,再攤銷剩下價格的50%(扣除殘值)的本領。
(四)凈值攤銷法
凈值攤銷法是按照運用部分,單元當期滾存的在用低值易耗品凈值和規則的月攤銷率(10%),計劃出每月攤銷額而計入產物成本的本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