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出賣貨色收到的貨款屬于專營交易收入范圍,應在專營交易收入科目中核算,企業若屬于一般納稅人時,應怎樣做會計分錄?若屬于小規模納稅人,又應如何做會計分錄?
出賣貨色收到貨款分錄處置
1、一般納稅人
借:銀行入款
貸:專營交易收入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
2、小規模納稅人
借:銀行入款
貸:專營交易收入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
專營交易收入是指企業從事本行業消費籌備震動所博得的交易收入,重要囊括產業企業出賣產物收入、興辦業供給的工程動工效勞收入、效勞行業供給效勞收入等。
專營交易收入屬于盈虧類科目,付方表白減少,收方表白縮小大概沖減的金額,本科目期末須要結賬和轉賬到今年成本科目,期末應是無余額的。
出賣貨色輸送費的會計分錄
即使是由出賣方接受的:
借:出賣用度
貸:銀行入款
即使由購置方接受的代墊運雜用:
借:應收賬款
貸:銀行入款
出賣貨色歸還的會計分錄
1、出賣實行時
借:應收賬款
貸:專營交易收入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
2、發出出賣歸還時
借:專營交易收入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
貸:應收賬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