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賬支票通知銀行從其賬戶上支取款項的憑證,而電匯是匯兌結算方式的一種。對于電匯與轉賬支票,應如何區(qū)分?
電匯和支票的區(qū)別
1、結算地區(qū)不同:
支票適用同城結算,而電匯適用異地結。
2、金額不同:
支票結算不需要手續(xù)費,電匯根據(jù)所匯金額不同收手續(xù)費,一般5-20元不等。
3、手續(xù)不同:
支票結算只需要出納開具交給收款人即可,而電匯需要出納填寫電匯單到銀行專柜辦理。
4、到賬時間也不一樣:
支票一般三個工作日左右到賬,而電匯一般只需呀兩個小時,最晚一個工作日就能夠到賬。
5、特性上的不同
轉賬支票的特性有無金額起點的限制,并且轉賬支票可以進行背書轉。轉賬支票的收款人名稱、金額可以由出票人授權補記。
電匯屬于匯款人向異地主動付款的一種結算方式;具有簡便易行,靈活方便的特性。不僅可以用于單位之間的款項劃撥,也可用于個人對異地單位所支付的有關款項,還可用于單位對異地的個人支付有關款項。
匯票、本票和支票的區(qū)別
匯票、本票、支票同屬狹義的票據(jù)范疇,其構成要素大致相同,都具有出票、背書、付款這些流通證券的基本條件,都是可以轉讓的流通工具。
它們之間的主要區(qū)別是:
(1)本票的付款人和出票人為同一個人,因此只有出票人和收款人兩個基本當事人;而匯票和支票有三個基本當事人,即付款人、出票人、收款人。
(2)匯票的出票人與付款人之間不必先有資金關系;讀書支票的出票人與付款人之間必須先有資金關系才能簽發(fā)支票。
(3)支票和本票的主債務人是出票人,而匯票的主債務人,在承兌前是出票人,在承兌后是承兌人。
(4)支票一般為即期無需承兌,本票也無需承兌,而遠期匯票需要承兌。
(5)本票的出票人自負付款責任;支票出票人擔保支票付款;匯票的出票人擔保承兌付款,若另有承兌人,由承兌人擔保付款。
(6)匯票持有人在票據(jù)的效期內,對背書人、出票人、承兌人都有追索權,而支票、本票持有人只對出票人有追索權。
(7)本票、支票沒有復本,而則匯票有。
(8)匯票有拒絕承兌證書,而支票、本票則沒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