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個企業在消費產物時都須要加工原材料,這個中分為委派方加工和接受委托方加工,盡管采用何種辦法加工,城市發生加工用度開銷,對于加工費,應怎樣做會計分錄?
加工費會計分錄
1、假如是委派加工,那么付出的加工費應記入“委派加工物質”科目。
在付出加工費、運雜用時,需體例如次會計分錄:
借:委派加工物質
貸:銀行入款
2、假如是接受委托加工,那么所收取的加工費計入“專營交易收入”科目。
預算收取加工費的分錄如次:
借:銀行入款(應收賬款)
貸:專營交易收入
3、假如是半產物委派附加工,那么發生的用度應記入委派加工產物成本。這種典型的交易經過委派加工物質科目核算。會計處置如次:
(1)發出加工物質
借:委派加工物質
貸:原材料
(2)加工費
借:委派加工物質
貸:草率賬款
(3)收回加工物質
借:原材料
貸:委派加工物質
(4)付出加工費
借:草率賬款
貸:銀行入款
委派加工物質和原材料是指什么?
委派加工物質是指企業委派外單元加工成新的材料或包裝物、低值易耗品等物質。企業委派外單元加工物質的成本囊括加工中本質耗用物質的成本、付出的加工用度及應承擔的運雜用、付出的稅費等。委派加工物質的成本該當囊括加工中本質耗用物質的成本、付出的加工用度及應承擔的運雜用、付出的稅金等。
原材料是指企業在消費進程中過程加工變換其樣式或本質并形成產物重要實業的百般材料、重要材料和外購半制品,以及不形成產物實業但無助于于產物產生的扶助材料。原材料簡直囊括材料及重要材料、扶助材料、外購半制品(外購件)、補綴用附件(備品附件)、包裝材料、燃料等。
原材料的凡是收發及滾存不妨沿用本質成本核算,也不妨沿用安置成本核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