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會按期對倉庫儲存的材料舉行清點追查,在追查中偶爾會發生賬實不符的情景,即盤盈或盤虧局面,會計職員對于材料的盤盈盤虧該怎樣做會計分錄?
材料盤盈盤虧的會計分錄
1、存貨盤盈時:
接受前:
借:原材料等
貸:待處置財富損溢—待處置流動資產盈虧
接受后:
借:待處置財富損溢—待處置流動資產盈虧
貸:管理用度
2、存貨盤虧時:
接受前:
借:待處置財富損溢—待處置流動資產盈虧
貸:原材料等
接受后:
借:管理用度(因收發計量、管理不善等因為引導的)
交易外開銷(因天然災禍等非平常因為引導的)
其余應收款(應收負擔人、保障公司的賠帳)
貸:待處置財富損溢—待處置流動資產盈虧
怎樣領會待處置財富損溢?
“待處置財富損溢”屬于資產類賬戶,主假如核算企業在追查財富進程中仍舊查明的百般財富物質的盤盈、盤虧和毀損。“待處置財富損溢”賬戶常常樹立兩個明細科目,即“待處置固定資產損溢”、“待處置流動資產損溢”,待處置財富損溢在未報經接受前與資產徑直關系,在報經接受后與當期損溢徑直關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