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納稅人企業在零賣食物時不妨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嗎?
答:按照《增值稅專用發票運用規則》第十條文定,貿易企業一般納稅人零賣的煙、酒、食物、裝束、衣冠(不囊括自保專用局部)、化裝品等耗費品不得開具專用發票。
看來,企業在零賣食物時不承諾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
關系規則條規參考:《增值稅專用發票運用規則》
第十條
一般納稅人出賣貨色大概供給應稅勞務,應向購置方開具專用發票。貿易企業一般納稅人零賣的煙、酒、食物、裝束、衣冠(不囊括自保專用局部)、化裝品等耗費品不得開具專用發票。
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以次簡稱小規模納稅人)須要開具專用發票的,可向主管稅務構造請求代開。
出賣免稅貨色不得開具專用發票,法令、規則及國度稅務總局另有規則的之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