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于出租汽車包裝物房錢舉行核算時,應樹立其余應收款科目、其余交易收入科目舉行關系處置,簡直會計分錄應怎樣體例?
應收出租汽車包裝物房錢的賬務處置
1、收到包裝物房錢時:
借:其余應收款
貸:其余交易收入
2、企業該當樹立“周轉材料——包裝物”科目舉行核算,手段是為了反應和監視包裝物的增減變化及其價格耗費、滾存等情景。消費領用包裝物,應按照領用包裝物的本質成本,借記“消費成本”科目,依照領用包裝物的安置成本,貸記“周轉材料——包裝物”科目,即使有差額,則計入“材料成本分別”科目舉行核算。
借:消費成本(本質成本)
貸:周轉材料——包裝物(安置成本)
材料成本分別(差額,或收方)
包裝物押金和房錢的涉稅處置
1、對于包裝物押金的稅務處置規則如次:
(1)包裝物押金,對于普遍貨色來說,惟有過期未退回的押金才屬于增值稅、耗費稅的計稅范疇,在收取的功夫是不爆發增值稅和耗費稅的納稅負擔的;這邊的過期指勝過規則的押金收取克日大概最長不得勝過1年的押金收取克日;
(2)對于酒類產物(啤酒紹興酒)之外,其包裝物押金在收取的功夫即爆發增值稅耗費稅的納稅負擔;
2、包裝物房錢是企業收取的價外用度,在收取時即計入出賣額,計劃交納增值稅和耗費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