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在計劃和索取報酬時常常代扣部分所得稅,從報酬中代扣代繳部分所得稅普遍經過“草率員工薪酬”“應交稅費”等科目舉行核算,關系賬務處置該如何做?
代扣代繳部分所得稅的會計分錄
計劃并計提工資本額:
借:出賣用度/管理用度等
貸:草率員工薪酬——報酬
付出報酬:
借:草率員工薪酬——報酬
貸:應交稅費——應交部分所得稅
銀行入款
公司代交納部分所得稅:
借:應交稅費——應交部分所得稅
貸:銀行入款
哪些情景下該當交納部分所得稅呢?
(1)報酬、報酬所得;
(2)勞務酬報所得;
(3)稿酬所得;
(4)特準權運用費所得;
(5)籌備所得;
(6)本錢、股利、盈利所得;
(7)財富租借所得;
(8)財富讓渡所得;
(9)偶爾所得。
部分所得稅如何計劃?
1、按照預扣預繳法,個稅的計劃公式如次:
累計預扣預繳應納稅所得額=今年度累計應發稅前報酬—累計個稅起征點—累計五險一金部分局部—累計專項附加扣除
本期應預扣預繳稅額=(累計預扣預繳應納稅所得額×預扣率-快速計算扣除數)—累計已預扣預繳稅額
2、報酬個稅計劃公式
部分所得稅=應納稅所得額×稅率-快速計算扣除數
應納稅所得額=部分收入所得總數-個稅起征點(5000)-其余專項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