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派加工應稅耗費品指的是委派方供給材料等材料,接受委托方只收取加工費和代墊局部扶助材料加工的應稅耗費品,對于委派加工應稅耗費品該怎樣寫會計分錄?
委派加工應稅耗費品的會計分錄
委派方加工的物質收回后用來貫串消費應稅耗費品的:
借:應交稅費——應交耗費稅
貸:草率賬款/銀行入款
委派加工的物質收回后徑直出賣的:
借:委派加工物質
貸:草率賬款/銀行入款
委派加工物質加工實行驗收入庫后:
借:原材料/倉庫儲存商品
貸:委派加工物質
委派加工應稅耗費品是什么?
委派加工應稅耗費品是指委派方供給材料和重要材料,接受委托方只收取加工費和代墊局部扶助材料加工的應稅耗費品。由接受委托方供給原材料或其余景象的一致不許視同加工應稅耗費委派加工的應稅耗費品,除接受委托方為部分外,由接受委托方在委派方交貨期間收代繳稅款;委派部分加工的應稅耗費品,由委派方收回后交納耗費稅。
委派加工應稅耗費品計稅價錢的決定:依照接受委托方的同類耗費品的出賣價錢計劃交納耗費稅,即使當月同類耗費品的出賣價錢上下各別,應按出賣數目加權平衡計劃,即使無同類耗費品出賣價錢的,依照構成計稅價錢計劃交納耗費稅。
構成計稅價錢=(材料成本+加工費)/(1-耗費稅稅率)
應交納耗費稅=出賣額×實用的耗費稅稅率=構成計稅價錢×實用的耗費稅稅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