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出賣運用過的公共汽車,普遍將其動作固定資產出賣處置,轉入固定資產整理科目核算,稅務上面實用稅率普遍幾何?
答:即使是一般納稅人出賣出項稅額仍舊抵扣過的公共汽車,實用的增值稅稅率是13%;
即使是一般納稅人出賣出項稅額沒有抵扣過的公共汽車大概小規模納稅人出賣運用過的公共汽車,增值稅是按3%的征收率減按2%征收。
出賣運用過的公共汽車的會計分錄
借:固定資產整理
累計折舊
固定資產減值丟失
貸:固定資產
個中,發生公共汽車整理的關系用度,會計分錄為:
借:固定資產整理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出項稅額)
貸:銀行入款
處治車輛爆發博得收時髦,會計分錄為:
借:銀行入款
貸:固定資產整理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
處治車輛爆發利得時:
借:固定資產整理
貸:交易外收入——非流動性資產處治利得
若處治車輛爆發損失機:
借:資產處治盈虧(未劃歸為持有待于售類型的固定資產出賣、讓渡的)
交易外開銷——非流動性資產處治丟失(屬于消費籌備功夫平常報廢毀損處置丟失)
交易外開銷——特殊丟失(屬于天然災禍等非平常因為形成的報廢毀損丟失)
貸:固定資產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