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現行反革命稅規則定,企業出賣貨色時所簽署的收購和銷售公約,應申訴交納印花稅。那么收購和銷售公約印花稅的會計分錄是什么?
收購和銷售公約印花稅會計分錄
計提:
借:稅金附加
貸:應交稅費-應交印花稅
交納時:
借:應交稅費-應交印花稅
貸:銀行入款
什么公約要交納印花稅?
現行反革命印花稅只對《印花稅暫行規則》陳列的憑證征收,沒有陳列的憑證不納稅。簡直納稅范疇如次:
財經公約。
(1)收購和銷售公約。
(2)加工兜攬公約。
(3)樹立工程勘測安排公約。
(4)興辦安置工程承包公約。
(5)財富租借公約。
(6)貨色輸送公約。
(7)倉庫儲存保存公約。
(8)告貸公約。
(9)財富保障公約。
(10)本領公約。
2.產權變化書據。
3.交易賬簿。
印花稅怎樣計劃?
應納稅額=應納稅憑證記錄的金額*實用稅率。
印花稅以應納稅憑證所記錄的金額、用度、收入額和憑證的件數為計稅按照,依照實用稅率大概稅額規范計劃應納稅額。
印花稅是對財經震動和財經交易中書立、接收具備法令功效的憑證的動作所征收的一種稅。因沿用在應稅憑證上粘貼印花動作完稅的標記而得名。印花稅的納稅人囊括在華夏境內書立、接收規則的財經憑證的企業、行政單元、工作單元、軍事單元、社會大眾、其余單元、個別工商戶和其余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