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定資產折舊方法包括年限平均法、工作量法、雙倍余額遞減法和年數總和法等。企業應當根據與固定資產有關的經濟利益的預期消耗方式,合理選擇固定資產折舊方法。固定資產的折舊方法一經確定,不得隨意變更。
1.年限平均法(直線法)
年折舊額=(固定資產原值-預計凈殘值)÷預計使用年限=固定資產原值×(1-預計凈殘值率)÷預計使用年限
月折舊額=年折舊額÷12
2.工作量法
單位工作量折舊額=固定資產原值×(1-凈殘值率)÷預計總工作量
月折舊額=固定資產當月工作量×單位工作量折舊額
3、雙倍余額遞減法
年折舊率=2/預計使用年限×100%
固定資產年折舊額=固定資產期初凈值×年折舊率=(固定資產原值-累計折舊)×年折舊率
固定資產月折舊額=固定資產年折舊額÷12
【注意】要求在倒數第二年改為年限平均法。采用雙倍余額遞減法計提折舊的時候除了最后兩年之外是不需要考慮預計凈殘值的。
最后兩年每年的折舊額=(固定資產的原值-預計凈殘值-以前年度累計折舊)÷2
4、年數總和法
年折舊率=尚可使用期限/預計使用壽命的年數總和
年折舊額=(固定資產原值-預計凈殘值)×年折舊率
月折舊率=年折舊率÷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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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定資產折舊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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