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可分別為母公司和子公司,母公司對聯公司的宏大事變具有本質確定權,對于子公司而言,其職工是否在母公司購置社會養老保險?
子公司職工能否不妨在母公司購置社會養老保險?
子公司購置的社會養老保險不許視為母公司購置的。
子、母公司辨別是獨力法人聯系,即使是總公司和分公司,不妨視為總公司購置,分公司無獨力法人品行,動作功效歸集于總公司。公約社會養老保險報酬要在一個公司。即使算勞務交代,總公司要開票給分公司。
子公司:指確定比率之上的股子被另一公司持有或經過和議辦法遭到另一公司本質遏制的公司。固然子公司受母公司的遏制,但在法令上,子公司仍是具備法人位置的獨力企業。它有本人的稱呼和規則,并以本人的表面舉行交易震動,其財富與母公司的財富相互獨力,對各自的債務各自夸責,互不連帶。
母公司:指具有另一個公司確定比率之上的股子或經過和議辦法不妨對另一個公司舉行本質遏制的公司,完備法人資歷,不妨獨力接受民事負擔。
公司交納社會養老保險的賬務處置
1、已實行新會計準則的:
交納時:
借:草率員工薪酬—社會保障(單元局部)
其余應收(付)款—社會保障(部分局部)
貸:銀行入款
計提時:
借:管理(出賣、創造)用度、消費成本
貸:草率員工薪酬—社會保障(單元局部)
2、未實行新會計準則的:
借:管理用度等科目(單元局部)
其余應收(付)款—社會保障(部分局部)
貸:銀行入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