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年度的發票能否不妨徑直沖紅?要適合哪些前提?即使對這局部常識點不太領會,那就和學樂佳一道來進修一下吧!
跨年度的發票不妨徑直沖紅嗎?
增值稅發票不妨隔年紅沖,然而在六個月以內,不許勝過認證期和沖紅期,按照(國稅發〔2006〕156號)規則: 一般納稅人博得專用發票后,發生銷貨歸還、開票有誤等景象但不適合廢除前提的,大概因銷貨局部歸還及發生出賣折價讓利的,購置方應向主管稅務構造填報《開具紅字增值稅專用發票請求單》,所對應的藍字專用發票應經稅務構造認證。經認證截止為"認證符合"而且仍舊抵扣增值稅出項稅額的,一般納稅人在填報《請求單》時不填寫對立應的藍字專用發票消息。經認證截止為"納稅人辨別號認證不符"、"專用發票代碼、號子認證不符"的,一般納稅人在填報《請求單》時應填寫對立應的藍字專用發票消息。 勝過認證期專用發票,不許開具紅字專用發票。普遍發票不妨開具紅字發票。
開紅字發票克日是90天,過時就沒轍開了(防偽稅收控制體例不讓開),也不許開了,不給你接受了。勝過認證期的增值稅專用發票,不許開具紅字專用發票。而增值稅普遍發票不妨開具紅字發票
普遍什么情景下才會開具紅字發票?
發生銷貨歸還、開票有誤、應稅效勞遏止等景象但不適合發票廢除前提,大概因銷貨局部歸還及發生出賣折價讓利之類那些情景下才會開具紅字發票。
之上即是相關跨年度發票能否不妨沖紅的關系實質,蓄意不妨扶助大師,想領會更多的會計常識,請多多關心學樂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