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在自行創造固定資產時,普遍會領用倉庫儲存商品用來在建筑工程程,那么會計職員應怎樣體例關系的會計分錄?
領用倉庫儲存商品用來在建筑工程程的會計分錄
借:在建筑工程程
貸:倉庫儲存商品
什么是在建筑工程程?
在建筑工程程是指企業固定資產的興建、改擴大建設或本領變革、擺設革新保衛世界和平大會補綴工程等尚未竣工的工程開銷。
在建筑工程程常常有"自己經營"和"出包"兩種辦法。自己經營在建筑工程程指企業自行購置工程用料、自行動工并舉行管理的工程;出包在建筑工程程是指企業經過簽署公約,由其它工程隊或單元承包創造的工程。
倉庫儲存商品是什么?
倉庫儲存商品是指企業已實行十足消費進程并已驗收入庫,符合規范規格和本領前提,不妨依照公約規則的前提送交訂貨單元,或不妨動作商品對外出賣的產物以及外購或委派加工實行驗收入庫用來出賣的百般商品。
企業應樹立"倉庫儲存商品"科目,核算倉庫儲存商品的增減變革及其滾存情景。商品驗收入庫時,應由"消費成本"科目轉入"倉庫儲存商品"科目;對外出賣倉庫儲存商品時,按照各別的出賣辦法舉行相映的賬務處置;在建筑工程程等領用倉庫儲存商品,應按其成本轉賬。
倉庫儲存商品的借貸目標
倉庫儲存商品是資產類科目,收方表白減少,付方表白縮小。倉庫儲存商品的收方是指購入待售的商品,大概消費進倉的待售產物,付方是指出賣或其余原所以縮小的商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