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在凡是籌備震動中出賣商品、供給勞務博得的收入不妨經過“專營交易收入”、“其余交易收入”科目舉行核算。企業確認收時髦應怎樣做賬務處置?
企業確認收入關系賬務處置
一、普遍出賣商品交易收時髦
(1)確認收入的會計分錄為:
借:銀行入款/應收賬款/應收單子等
貸:專營交易收入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
。2)結賬和轉賬成本的會計分錄為:
借:專營交易成本
存貨減價籌備
貸:倉庫儲存商品
二、已發出商品但姑且不許確認收入的會計分錄
為了獨立反應仍舊發出但尚未確認出賣收入的商品成本,企業應增設“發出商品”科目。該科目屬于存貨類。
。1)發出商品時的會計分錄為:
借:發出商品
貸:倉庫儲存商品
。2)滿意收入確認前提時,會計分錄為:
借:應收賬款等
貸:專營交易收入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
(3)同聲,結賬和轉賬成本的會計分錄為:
借:專營交易成本
貸:發出商品
三、發生貨色出賣歸還的賬務處置:
。1)尚未確認出賣收入的售出商品發生出賣歸還的會計分錄為:
借:倉庫儲存商品
貸:發出商品
即使發出商品時仍舊發生了納稅負擔,歸還時按照紅字發票沖回:
借: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
貸:應收賬款
。2)已確認出賣收入的售出商品發生出賣歸還的會計分錄為:
借:專營交易收入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
貸:銀行入款等。
同聲,結賬和轉賬成本的會計分錄為:
借:倉庫儲存商品
貸:專營交易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