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規則,增值稅一般納稅人購進乘客輸送效勞,其出項稅額承諾抵扣。對于乘客輸送出項抵扣交易,應怎樣做賬務處置?
乘客輸送出項稅抵扣會計分錄
借:管理用度-輸送費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出項稅額)
貸:倉庫儲存現款/銀行入款等
管理用度囊括:報酬、員工利益費、交易款待費、郵政和電信費、差川資、股東會費、辦公室費、汽車資、低值易耗品攤銷、無形資產攤銷、創辦費、處事保障費、運雜用、農會經費、固定資產折舊費、本領讓渡費、本領效勞費、稅費、員工培養經費、補綴費等。
不妨動作海內乘客輸送效勞出項稅額抵扣的憑證
1、增值稅專用發票
2、證明乘客身份消息的海內宇航輸送電子站票路途單、鐵路車票、鐵路等站票
3、增值稅電子普遍發票
除增值稅專用發票和電子普遍外,其余的乘客輸送抵扣出項稅的憑證必需證明乘客身份消息,納稅人員寫則為失效憑證。
納稅人博得了增值稅專用發票和增值稅電子普遍發票的,則可徑直依照票面上證明的稅額舉行抵扣。若沒有博得增值稅專用發票,則須要自行計劃抵扣的稅額。證明乘客身份消息的海內宇航輸送的公式計劃出項稅額:
若為宇航輸送電子站票路途單:
宇航乘客輸送出項稅額=(票價+燃油附加費)÷(1+9%)×9%
若為鐵路車票:
鐵路乘客輸送出項稅額=票面金額÷(1+9%)×9%
若為鐵路、水道等其余站票:
鐵路、水道等其余乘客輸送出項稅額=票面金額÷(1+3%)×3%